《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了党内纪委处分共有两大类,即:对党员的处分和对党组织的处分。
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:
(一)警告;
(二)严重警告;
(三)撤销党内职务;
(四)留党察看;
(五)开除党籍。
对党员来说 ,开除党籍最严重。
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,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。对于严重违犯党纪、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,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,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,可以予以:
(一)改组;
(二)解散。
对党组织来说,解散最严重。
河北沧州闫浩胜
lv 8
发布于:2024-07-12 1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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